10.3969/j.issn.1005-8273.2005.05.001
关于构建和谐社会微观基础的对话
和谐,根本上应是一种制度安排,其次才是一种道德氛围;对于社会主义,和谐是其题中应有之义.构建和谐社会,在当前要突出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在宏观上要落实公民权利,在微观上要加强家庭和家族、社区、单位、社团和隐性社会群落的研究.作为社会主要基础的企业,其内部和谐关系的建立,必须在一次分配时就注意公平,同时不能把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泛化地引入单位.家庭和家族也是社会的微观结构,要批判地吸收家族主义文化中的积极因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全社会每一单位、组织和成员的责任.
和谐社会、微观基础
C0(社会科学理论与方法论)
2005-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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