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名人书写的合法性——以“大千体”为中心的考察
从书法的合法性角度去分析发现,名人书写混淆了字体、书体和书风的概念,缺乏书法史的传承和发展的合法性,在书法史写作上也存在故意吹捧等现象,名人借助其名气攫取了书法的话语权,用各种手段制造书法市场的繁荣.“大千体”作为名人书写的一个典型和范本,具有借鉴和参考意义.其书法价值较高,被书法史赋予了一定的合法性.但在合法性论述上,也存在字体、书体和书风混杂,书法史写作上的不完整,后人仿制“大千体”符号而无创新,书法市场虚假繁荣等现象.
名人书写、合法性、大千体、书法
G12;D92
2016年度四川省教育厅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一般项目“师承与变革:张大千与曾熙的书法关系研究”ZDQ2016-12
2017-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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