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592(x).2016.05.023
试论艺术接受中的阐释要素
艺术接受不是一个被动和胁迫的行为,它具有主观能动性和倾向性.审美主体的情感重构、创作精神、情感共鸣与审美超越等,共同构成了艺术接受活动中的阐释要素,指导和引领欣赏者深层把握艺术作品的价值和意涵,构建起艺术活动中“体验—创作—反馈—接纳”的循环模式,完善了艺术活动的整体性和科学性.
艺术接受、艺术阐释、情感重构、创作精神
J04;J0
2016-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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