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禅差异与“以禅喻诗”合法性
“以禅喻诗”合法性不在于诗和禅之“妙悟”的差异,而在于这种差异是否会割裂命题本身的自足性.严羽“妙悟说”将民族的审美共性和个体的艺术自觉巧妙结合,该理论具有思维的合法性、过程合法性和境界的合法性,但由于他忽略过程中的细枝末节和理论的逻辑阐明,也导致理论本身存在明显的缺憾.
诗、禅、以禅喻诗、差异、合法性
I20;B83
2017-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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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禅、以禅喻诗、差异、合法性
I20;B83
2017-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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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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