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592(x).2015.04.028
“简约”形式美法则在舞蹈编创中的运用
舞蹈是以视觉占据大半壁江山的视听艺术,在创作过程中若能借鉴运用“简约”形式法则,可以指导舞蹈编导更好地去创编作品,使作品呈现出高度凝练的美.我国许多编舞家在这方面都有典型的作品.除了专业舞蹈作品,在群文舞蹈领域编导同样可以运用“简约”形式美法则指导创作.但需要注意要合理借鉴视觉艺术的形式美法则为舞蹈编创所用,要正确处理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并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视觉艺术的形式美法则,以更好地推动自身的创作.
视觉艺术、形式美法则、简约、舞蹈编创
2015-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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