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592(x).2013.12.034
美术专业研究性教学与美术史课程建构刍议
一、问题提出
“研究性教学”首次在教育部官方文件中出现是2005年教育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高教[2005]1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是基于“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这一人才培养目标而提出的教育教学改革策略之一.
8年来,围绕“研究性教学”这一命题虽有一些基础性研究成果发表,从思想观念上探讨教学改革的思路,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一线教学的改革.但“当前大学开展研究性教学的现状不容乐观.”[1]真正结合专业教学实践的“研究性教学”成果仅限于个别研究型大学的理工科课程,美术学科的更少.截至2013年10月,从知网检索只有3篇普通期刊论文和1篇硕士论文,前者只是经验之谈,后者是对某一高校的个案调查,没有专门关于高校美术专业研究性教学的成果.目前,对美术专业“研究性教学”的认识多数还停留在“工作室制”上[2],虽然面临扩招后日益加大的生师比,作坊式的“工作室制”早已无能为力[3].从总体看,这固然有管理者、教师、学生、评价机制、教育资源等方面的原因[4],但就美术学科而言,我们又不得不同时面临以下现实问题.
美术史、专业研究、本科教学工作、课程建构、美术专业、美术学科、工作室制、教育部、改革的思路、大学、研究成果、学生、现实问题、官方文件、思想观念、硕士论文、期刊论文、评价机制、培养目标、教育资源
G42;G25
项目:山西省普通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高师美术基础理论课程改革与教学实践”[2009] 44-299
2014-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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