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592(x).2013.11.008
从理想人性和现实人性看孔子的“文”“质”之辨
一、传统文质观理解的片面性
孔子在《论语·雍也》中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对这句话中所论及的“文”与“质”的关系,历代孔学研究者较为普遍的看法是:“质”指人的道德品质或人格;“文”指人的仪表、风度、言辞之优美文雅,以及作为这些因素的表现形式的人的各种才艺及外在文饰等.“文”与“质”的关系,基本上是人外在的文饰与人内在的道德修养的关系,即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从这个角度去阐释孔子的文质意蕴,有一定的合理成分.因为,其一、这种论断中的文与质所论及的范畴与意义,和孔子一贯倡导的以道德修养为主,同时兼顾外在文饰的内外兼修的立身处世的主张相吻合;其二、“文”与“质”在语义层面的确可以当形式与内容解,但如果将这种理解等同于《雍也》中所列举的孔子所说的那句话中的“文”与“质”的全部意蕴,就显得甚为片面.这是因为,首先,这种理解会带来整个句子在语意解释上的矛盾.
理想人性、形式与内容、孔子、道德修养、语义层面、内外兼修、道德品质、文质观、片面性、仪表、吻合、人格、矛盾、论语、论断、孔学、解释、范畴、阐释
I20;K82
2014-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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