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592(x).2013.04.035
“事类”与“用人若己”
一、用典概念释义与《文心雕龙》之"事类"
(一)概念区畛
"事类"是中国古代文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两汉时期,人们在"古事"这一意义上大量使用它.魏晋时期人们继续沿用汉代的事类概念,并明确认识到作文要"以情义为主,以事类为佐"[1].但"事类"之本意是事情的类比性及同类之事,《韩非子·显学》云:"夫祸知磐石、象人,而不知祸商官儒侠为不垦之地、不使之民,不之事类者也."
2013-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