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592-B.2012.08.005
气韵生动:艺术生命力的蕴涵与彰显
“气韵生动”是我国古代艺术理论家提出的艺术评判标准,其实质是指艺术作品要有生命力的蕴涵与彰显。而这种蕴涵与彰显,需要艺术家在创作中灌注自己的生命意绪,情感意蕴,使作品体现出强烈的生命张力。艺术作品要达到“气韵生动”,就要求艺术家在学习、掌握艺术技巧之外,还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以涵养心灵,开阔视野,创造出历久弥新的蕴涵生命质感与张力的艺术作品。
“气韵生动”、艺术生命力、蕴涵、艺术作品、生命张力、艺术理论家、评判标准、生命意绪
J212(绘画技法)
2012-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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