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的乐论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2592-B.2011.02.016

《论语》中的乐论

引用
@@ 我国早在夏商周时期就已积淀了十分深厚的音乐文化.孔子整理的先秦六经<诗>、<书>、<礼>,<易>、<乐>、<春秋>)中<乐>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只可惜今已亡佚.<论语>中有许多关于乐的言论这对我们研究先秦乐文化是弥足珍贵的.孔子对待先人的制度一述而不作"(<论语·述而>,下引<论语>只注篇名),意思是说,只阐述古代制度不擅自添加或创作.可见孔子是古代制度(尤其是周代礼仪制度)顽强的捍卫者和继承人.因而<论语>中的乐论,虽多不是正面论述却可谓先秦正统乐制度的代表性言论.

《论语》、礼仪制度、先秦、音乐文化、孔子、夏商周时期、言论、述而不作、古代、继承人、捍卫者、代表性、篇名、六经、乐论、积淀、春秋、创作

K87;I20

2011-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7-5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美与时代(下旬刊)

1003-2592

41-1061/B

2011,(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