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592(s).2013.12.006
论地方特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关系——以乌镇与凤凰为例
一、绪论
所谓“地方特色”,从广义上是指该地区的外在形象和内在气质,从狭义上是指包括这个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和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所形成的人文历史面貌、思想意识等.一个地区区域特色对地方文化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它贯穿于地方文化形成、发展的始终,是地方文化特色的集中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地方文化的一部分必然也会带有一定的地域色彩,这种地域特色常常能够扩大地方特色的维度,突显地域特征.因此只有恰当地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性、民族性的特点,才能够促进地方特色事业的蓬勃发展.
乌镇和凤凰作为全国著名的两大古城镇,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乌镇是典型的水乡型古镇,凤凰是带民族特色的偏建筑型古城.两大古城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产生和传承上不仅充分发挥着各自的自然地理优势,并能够结合各自的地域特色而大力发展,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最终向多样化、开放化方向发展.
地方特色、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乌镇、地方文化、自然地理、地域特色、古城镇、地区、文化形成、文化特色、外在形象、思想意识、民族特色、历史面貌、凤凰、地域特征、地域色彩、地理条件、民族性
K89;C95
2014-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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