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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2592(s).2012.12.011

文创产业与知识产权:不仅保护,更要产业化

引用
作为技术、文化、经济创造相互交融的文创产业,知识产权是其劳动成果的表现形态。对文创产业的知识产权。不仅要保护,更要使其产业化。通过产业化,再不断探索保护知识产权的新方法。(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一词是17世纪中叶由法国学者卡普佐夫首创,后为著名比利时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皮卡第将之定义为“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这一说法在国际上得到广泛传播并为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国际组织所承认。直到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签订以后,该词才逐渐为国际社会普遍使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其定义为“法律权利,源于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的智力活动”。

保护知识产权、产业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国际组织、法律权利、表现形态、劳动成果、17世纪

D913(法学各部门)

2013-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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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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