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201X.2022.07.026
多元参与统筹推进辽宁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访谈时间:2022年5月16日
问:新的职业教育法取消了"普职分流"的提法,改成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请问对此应该如何理解?
张国林: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公布以后,有媒体和专家把"普职协调发展"解读为"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这其实是一个误读,误解.这次的新法规定,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这是对我国基于"双轨"教育的基础上义务教育后普职分类发展,作出的与时俱进的更加科学和规范的表述,它体现了我们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理念,也是为我国高质量的教育多样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职业教育法、高质量发展、多元参与、统筹推进、贯彻落实
G710;D922.16;F127
2022-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