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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参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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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工过程中,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比皆是,或明或暗,劳动者防不胜防,加之目前的就业形势,考虑到日后的工作关系,劳动者往往选择委曲求全,有些时候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其中,最常见的就是用人单位违反约定和法律延长试用期,或者每更换一个岗位都重新约定试用期,以达到使用廉价劳动力的目的。更有甚者,直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没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或是仅支付非常低的劳动报酬。一些利用试用期要求劳动者无偿加班、无休息日、超时安排工作的情况屡见不鲜。劳动者在试用期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推脱责任,拒绝赔偿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笔者就劳动报酬支付及社会保险参保两方面问题进行详细的剖析。

2015-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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