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
@@煤安监技装字〔2001〕21号关于加强煤矿矿用爆破器材安全监察等有关工作的 通知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管理部门,国家煤矿防爆安全产品质量监督 检验中心、煤炭工业淮北爆破器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煤炭工业安全标志办公室,各煤 矿矿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 近年来,由于矿用爆破器材质量问题引发了多起煤矿重大伤亡事故。为了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煤矿事故,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 规程》以及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公布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种类的通知》 (国经贸安全[1999]863号)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加强煤矿矿用 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煤安技装字[2000]第15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加强煤矿矿用爆 破器材安全监察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爆破器材、煤炭工业、矿用、加强煤矿、产品质量监督、安全标志、通知、经济贸易委员会、重大伤亡事故、管理部门、中心、质量问题、预防为主、生产企业、煤矿事故、监督检验、监察条例、防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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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92;TD7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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