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实证研究——以贵州省毕节地区煤矿企业为例
文章基于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规制理论及当地实践,提出了一个可操作性的框架--企业社会责任四主体动态协同履责模型,模型基本表述为:利用当地丰富的资源,依托当地资源型企业,通过政府引导、企业承担、非政府组织(NGO)协调、公众监督的方式协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CSR).文章对CSR的履行主体划定了清晰的边界,规定了具体的履行内容,并以毕节地区煤矿企业为例对模型中重要的规制内容进行了解析,希望通过此模型建立CSR的履行范式,以供参考和借鉴.
企业社会责任、资源型企业、四主体动态协同履责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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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9.27(企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40871253
2011-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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