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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退"税政策对生产性出口企业的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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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2年1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一、"免、抵、退"税政策对出口企业的影响 1."免、抵、退"税政策对出口企业的有利影响(1)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减少资金占用,降低成本.在2002年以前,生产性出口企业实行先征后退税收政策,该政策要求出口企业只要出口货物就必须先按照规定全额汁提销项税额,申报缴纳入库,然后根据退税指标再办理退库.

税政策、生产性、出口企业、企业税收负担、资金占用、有利影响、销项税额、先征后退、退税指标、税收政策、生产企业、申报缴纳、企业代理、降低成本、出口货物、管理办法、增值税、财政部、委托、外贸

F4(工业经济)

2010-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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