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605.2007.03.009
浅谈基于激励、合约与效率的证券监管
@@ 一、合约与监管效率
合约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确立的一种权利交易关系.现代合约理论将合约分为完全合约与不完全合约.完全合约是指能够在事前预期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并对各种情况下缔约当事人的责权利和违约处罚等都做出明确规定的合约.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出现不完全合约.不完全合约是指包含缺口和遗漏条款的合约(费方域,1998).导致合约不完全的原因主要有:①表述得不明确;②不确定性;③信息不对称;④订立某一条款的成本高于其收益;⑤人的有限理性.
激励、不完全合约、监管效率、当事人、信息不对称、有限理性、违约处罚、条款、权利交易、合约理论、不确定性、责权利、收益、基础、成本
F4(工业经济)
2007-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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