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605.2006.10.002
煤炭开采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 煤炭开采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早已备受各国关注,美国早在1971年就颁布了《露天开采控制与复田法》,将煤矿开采土地破坏的修复工作作为煤炭开采作业中的一部分;1986年美国联邦政府开始实施洁净煤技术计划,从根本上解决煤对大气的污染问题;1993年澳大利亚、法国等经济发达国家制订了土地复垦备用金制度,进一步从法律的层面规定了企业修复环境损害的责任.近年来,我国将环境问题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尽管如此,无论是开采技术、管理手段、治理资金的获得渠道,还是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或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还有很多薄弱环节制约着我国煤炭资源开采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煤炭开采、生态补偿、环境保护意识、经济发达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建立与完善、资源开采、修复工作、污染问题、土地破坏、土地复垦、环境损害、生态环境、美国、煤矿开采、露天开采、联邦政府、开采技术、技术计划、环境问题
TD8(矿山开采)
中国环境与发展合作委员会科研基金;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NCET-04-0484;北京市科技攻关计划D0605046040191-101
2006-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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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