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605.2004.10.014
制度创新与制度变迁的理论辨析
@@ 一、从词义上辨析
制度创新与制度变迁二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异同,包括诺斯在内的一些新制度经济学大师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但是在诺斯的字里行间,我们仍可以体会出制度创新的含义.下面是诺斯在注释中对创新和新的创新含义的表述,"为了进一步明确发明、新的创新和创新的含义,可以考虑下列例子:当约翰·洛克菲勒意识到通过某种特别的机构安排可以操纵和控制一些公司,他发明了工业组织的托拉斯体制.当他将这一形式运用到标准是由联合体时,这是一个新的创新.将它再运用到其他工业则说明了创新的传播(那里的运用只是创新而已,不是新的创新)".诺斯的这段话,可以使我们对制度创新有这样的一个认识,只要对制度做出未来的安排,那么就是制度创新.诺斯在书中阐述其制度创新理论时也明确地表现出了时间的方向性.同时创新理论的鼻祖熊伯特在定义创新时,也明确地表现出行为的可预见性.因此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制度创新是针对未来制度的安排而言的.
制度创新、制度变迁、创新理论、运用、新制度经济学、时间的方向性、洛克菲勒、可预见性、工业组织、发明、地表、创新含义、托拉斯、联合体、意识、行为、体制、控制、解释、机构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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