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605.2001.01.008
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的基本经验对中国西部大开发的启示
@@一、制定专门法律,成立专门机构是区域开发政策有效实施的制度保证
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表明,国家的区域政策和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的措施必须有法律作为保障。建立法律保障,各国主要考虑以下几点:第一,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区域政策在本质上是政府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干预和调控,需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第二,中央政府的地区政策,必定要涉及到中央政府对各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的调节。如果没有法律作为依据,则中央和各地方之间就容易陷于无休止的讨价还价之中。发达地区总觉得付出的太多,欠发达地区总觉得得到的太少,容易使中央与地方关系处于紧张状态。第三,区域政策如果仅仅停留在抽象的政策表述,那么就给具体实行时留下了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和讨价还价的余地。只有以严密的法律明确界定中央协调地方利益的原则、方式和方法,才能避免上述弊端,使中央的区域发展政策具有权威性和相对稳定性。
欠发达地区开发、中国西部大开发、基本经验
F1(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22-2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