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605.1998.02.010
对国有小型企业内部职工持股问题的探讨
@@ 所谓内部职工持股,就是企业将其资产划分为等额股份,出售给内部职工,使其成为企业的股东.这一做法,将传统的国有企业制度转变为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政企分开,享有更多的自主经营权.同时,这一做法使职工利益与企业效益紧密结合,调动了广大职工的劳动积极性,真正激发了工人当家做主的精神.职工持股,某种程度上也解决了企业部分流动资金上的困难,扩大了再生产,并且完善了企业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广东省清远市有国有企业753户,其中大多数属于小型企业.自1996年以来,有364家小型企业实施了公司制改造,其中90%的企业以职工持股为主.在这些企业中,九成以上的企业职工都认购了本企业股份.转制后企业经营者普遍加强了对企业的管理,员工加强了对经营者的监督,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大部分企业扭亏为盈,以清远市飞霞酒业有限公司为例,1996年1~11月实现利润比1995年同期增长83%,上缴税金增长30%,职工收入增长了7.7%.实践证明,职工持股这种形式,既能抓住产权关系这个重点,又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实现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这个基本原则;既能充分调动工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又容易为广大员工所接受,它开辟了国有小型企业改制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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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5-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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