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126/j.cnki.32-1365/g4.2023.02.012
高校学生受教育权保障的法典化表达
教育立法的逻辑起点、价值取向和核心内容就是充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高校学生受教育权作为一种社会权利,具有受益权和防御权的双重属性.目前教育单行法初步规范了高校学生受教育权,但是对实体性权利的规定较为笼统,且对程序性权利的规定存在瑕疵.教育法法典化既能实现高校学生受教育权保障的体系化建构,又能为解决高等教育纠纷提供更为直接、充分的法律依据.《教育法典》总则部分要能够在原则上确立保障学生受教育权的价值与目的,为保障高校学生受教育权提供方向性指引;分则部分的"高等教育编"应当在整合现行教育法律法规的受教育权条款的基础之上,厘清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教育法律关系,畅通高校学生维护受教育权的救济渠道,充分实现维权程序的明确化和法治化.
高校学生、受教育权、高等教育法、教育法法典化、教育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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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5(高等教育)
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重点课题XJK22ZDJD07
2023-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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