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在改革中的处理办法
从1993年开始,海南、上海、辽宁、山东等多省(市),根据原人事部下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不同范围和人员中,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在此过程中,有的地方实行了个人缴费,并进行个人账户记录.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的20多年中,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己达较大规模.在“双轨制”广受诟病,必将进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今天,如何处理改革前缴费人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呢?
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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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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