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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2095-1213.2014.01.029

网络民意沟通在立法与司法中的特点比较

引用
在网络时代背景下,民意以一种新的方式影响着立法与司法过程,进而形成的民意沟通模式促进了我国立法与司法民主化建设。通过对网络民意沟通在立法与司法中的特点进行比较,发现其存在开门立法与法院独立办案、主动接收与被动接受、直接参与立法与间接影响判决、广泛的沟通资源与限定性的沟通空间的差异。从而应差别对待网络民意形成立法与司法各自的不同特点的民意沟通模式。

网络民意沟通、民主化、立法、司法

O15;D92

2014-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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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1213

11-598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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