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9740.2017.02.019
“督考合一”促落实
黔南州以创新督查、考核工作体制机制为突破口,在实践中不断厘清“督”与“考”的辩证关系,探索建立“督考合一”机制,使督查考核的助推和导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突出整合和精简抓改革,“督”“考”合二为一
整合机构,提升督考效能.将原来独立分设的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州目标考核办合并为州督查督办局,主要负责全州督查督办和目标考核工作,形成一套人马、几种职能共同运作,既精简了机构、整合了资源、形成了合力,也节省了行政成本,有效破除以往工作中存在的多头重复督查、督查考核脱节和督考效能低下等症结.同时,要求各县(市)参照州级模式因地制宜组建党政合一、督考合一的督查考核机构,州级各部门明确专兼职督查考核业务联络员,全州形成逐级负责、上下联动、责权相称、协调一致、运转高效的工作网络.
督查、目标考核、考核工作、整合、机构、因地制宜、行政成本、效能、体制机制、全州、精简、工作网络、督办、导向作用、辩证关系、抓改革、州政府、黔南州、联络员、资源
C93;G27
2017-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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