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优先与特权
平等是现代政治哲学的根本价值之一.平等的本质不在于将福利或机会等社会资源进行平等地分配,而在于通过"平等分配"的形式,对那些符合同等条件的行为者给予平等的对待.不同的资源适用于不同的条件.与那些在平等的条件问题上着眼于自然禀赋或社会禀赋的社会相比,现代社会更加遵循"敏于抱负,钝于禀赋"的原则.尽管如此,它仍会在某些情况下对部分群体予以优先对待.然而,只有那些能被还原为"敏于抱负,钝于禀赋"原则的优先机制,才能作为该原则的特例得到辩护;而那些难以甚至无法被还原为该原则的优先机制,则更多地表现为不可辩护的特权.
平等、优先、特权、抱负、禀赋
2016-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4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