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奥菲对绩效社会的意识形态批判
在"意识形态终结"大辩论的理论背景下,奥菲对劳动组织的结构功能予以考察,揭示了后期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结构性矛盾与功能困境,他一方面否定了现代西方社会自我声称的"绩效社会"是根据个体对社会生产率的贡献确定个体在劳动组织以及在社会中的地位这一断言;另一方面又指出绩效社会作为意识形态履行了使社会阶层分化合法化以及压抑社会选择这两大功能.奥菲认为由于后期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内在矛盾,绩效社会的合法化将日益衰减,绩效社会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实质上是一种"虚假意识".奥菲对绩效社会的意识形态批判既受到法兰克福学派意识形态批判理论基本观点的影响,又反映了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范式,甚至也包含某些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因素.奥菲对绩效社会的意识形态批判具有多元的理论视阈,拓展了西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具有其独特的理论贡献.
奥菲、绩效社会、绩效原则、意识形态、批判
本文为2014年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当代视阈的奥菲福利国家理论研究"[项目编号:2014EKS001]、2015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计划"批判理论视阈的奥菲政治社会学研究"[项目编号:2015M570214]的阶段性成果.
2015-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1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