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正义和一种重叠共识的需要
在自由主义的政治原则下,"公民正义"既是一种整体性的观点,又是一个局部性问题.就解决公民正义问题的标准而言,在权利具有的优先性中,其来源是外在于某种排他性的文化传统和文化共同体的;就公民正义的内涵与外延而言,它与共同体正义是迥然不同的.在后现代自由民主政治条件下,公民正义问题的提出与解决,必须首先依赖于公共领域"去极权化"文化观的形成,依赖于对罗尔斯"重叠共识"的全新理解与诠释.当然,这并不否认,正常执行其功能的公民文化在动机与理解方面,存在着与共同体文化密切的关联.
公民正义、共同体正义、重叠共识、"去极权化"公共领域
C91(社会学)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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