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土地集体所有制的论述
出于对共产主义革命的理论探索、解决无产阶级争取农民的现实问题以及回答革命中面临的土地所有权的具体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对土地所有制进行了大量论述,表明了共产党人在农村土地问题上的主张:资本主义私有制终将被共产主义公有制代替,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后,除在城市实行土地国有化外,在农村也应当实行土地公有.农村土地公有的重要形式是土地集体所有制,实现途径主要是建立合作社.他们关于合作社的思想是社会主义农村土地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理论渊源.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土地集体所有制的论述,对于我国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土地集体所有制
F321.1;F0-0;F276.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1BFX086
2023-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9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