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民社会”的实质
“公民社会”是一个源自西方、反映社会与国家关系的概念,在不同历史阶段有不同的内容含义.本文认为,“公民社会”理论在西方历史和现实中有一定积极作用,其中一些有益成分经科学分析和借鉴可以为我所用;但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当代西方“公民社会理论的意识形态基因是‘自由主义'",其核心价值主张是“个人权利与自由至上”,实质则是资本的权利与自由至上,并非全体公民的权利与自由都至上.该理论与我国的国体、社会主义价值追求和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不相容,不可整体接受这套理论.
公民社会、当代西方、当今中国
2013-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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