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企业制度创新的科学灯塔——学习马克思关于两个”过渡形式”的论断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提出股份公司和合作工厂是通向新的生产方式的两个”过渡形式”的论断.他所提示的以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为基础、由联合生产者作为主人并且支配管理劳动者执行运营管理职能的新的生产方式,与后来论证的消费资料按劳分配一起,构成对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和企业制度的科学预见,蕴涵着现代公有企业制度的基本特质,是指导微观经济领域制度创新的科学灯塔.我们应该认真领会和应用这些思想,构建出劳动者集体享有主权的现代公有企业制度的基本构造,以期逐步解决创造现代公有制生产方式这个当代制度创新的最高难题.
生产方式、企业制度、企业制度构造、过渡形式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老年科研基金资助课题
2010-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