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炸药自燃事故不安全动作原因研究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13347/j.cnki.mkaq.2016.03.062

煤矿井下炸药自燃事故不安全动作原因研究

引用
以2005-2014年间发生的8起重特大煤矿井下炸药自燃事故案例为样本,从事故发生原因与扩大原因2方面进行不安全动作研究.将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动作分为违章贮存炸药,违法、违规生产,安全管理不力,购买、使用非煤矿用或质量不合格产品,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或脱岗5大类及具体17小类,共52个不安全动作,其中,非法购买、使用非煤矿用或劣质炸药、违章建爆炸材料库出现频次较高,是事故发生的直接不安全动作;将导致事故扩大的不安全动作分为自救不力,救灾不力,通风系统设置不合理,其他4大类及具体23小类,共41个不安全动作,其中,未佩戴自救器(含未配备与未携带)、未及时上报救援或救援不力出现频次较高.从员工层级分析,一线员工发出的不安全动作较少,且无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不安全动作,在事故预防时应加强对管理层人员安全培训.

煤矿安全管理、炸药自燃、事故预防、"2-4"模型、不安全动作、安全培训

47

TD79+1(矿山安全与劳动保护)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51534008

2016-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25-22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煤矿安全

1003-496X

21-1232/TD

47

2016,47(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