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间法与国家法之间的三重关系——基于法律渊源命题的一种考察
学人探究民间法与国家法之间的关系,通常采取的方法是各自选取法律定义的某个方面来观照对方.然而问题在于说某些事物存在关系的时候,其究竟意味着什么.如果不解决这个前提性的问题,有关民间法与国家法之间的适当关系探究就不能得到推进和深入.作为两种不同但具有重叠关系的社会现象,无论国家制定法还是民间规范都不是法律本身,而仅是法律得以认识和发现的媒介和材料.理解民间法与国家法之间的其他关系,需要从法律渊源的视角来看.法律的渊源决定了什么被认为是法律,什么被认为是法律则进一步述说了不同法律渊源之间的适当关系.
民间法、国家法、法律渊源、承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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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司法权力的丰富性研究”72042
2019-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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