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无讼法律思想对现代纠纷解决的作用——以民间法为视角
中国古代无讼法律思想起始于孔子所说的“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并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变迁而逐渐发展、成型,最终成为了中华民族文化的一个深刻印记,同时,在无讼思想的影响下还产生了一系列的民间法,形成了一个以民间法为争议裁决依据的纠纷解决机制,对古代国家的治理起到了重大作用,近年来,我国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呈爆炸性增长趋势,使我们的法院系统不堪重负,此时,传统的无讼法律思想下民间法的纠纷解决机制就给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启示,首先是要完善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其次是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要有条件的适用民间法,最后是要加强民间社会的自治权.
无讼、民间法、法律思想、纠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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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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