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360.2022.05.009
宗族、乡约与地方社会重构:以山西上党仇氏为例
山西上党地区文化底蕴深厚.明初,雄山仇氏家族就秉持同居共财的理念,遵循着大家庭聚居的模式.同时,在族人的合力下,家族经济持续发展,影响力也逐步扩大.正德年间,晋东南地区的"寇乱"结束后,藩府仪宾仇森上书朝廷,吁求对"雄山四贞"旌表,仇氏家族由此实现了对地方事务的介入.嘉靖年间潞安府建立后,仇氏家族所推行的齐家和化乡实践逐步成为正统价值观的一部分.伴随着化乡实践的开展,民间突破了宗法伦理的范围,在"大礼议"之后进行了化礼成俗的活动.上党仇氏在确立家范、建构宗族和乡约庶民化的过程中,不仅实现了对雄山地方社会秩序的重构,而且作为明代华北最早成型的乡约,亦成为全国其他地方乡约的参考与示范而得以推广.
宗族、仇氏乡约、化礼成俗、区域重构、上党地区
C91;K26;D633.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山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2022-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8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