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央、地方与商界的税收纷争——1931年营业税法颁布前后的分析
以营业税抵补地方裁厘损失是南京国民政府构建中央与地方税收权力关系的一个关键环节.然而,地方政府所订税则却遭到各地商界的强烈反对,以致税收纷争此起彼伏.国民政府颁布营业税法,试图缓和地方政府与商界之间的矛盾.随着财政危机的加剧,地方政府不得不与商界达成某种妥协,而中央税法则沦为一纸具文.南京国民政府实行以集权为主的分税制,未能合理调整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关系,反而激化了地方政府与商界的矛盾,最终也使中央税收权力和政治权威面临严重挑战.
南京国民政府、厘金、营业税、税收纷争
F81;K29
复旦大学重点学科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2012-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0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