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491.2005.02.012
抗战时期西部农垦事业的发展
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开始注重西部垦务:颁布<非常时期难民移垦规则>等垦荒政策和法令,成立垦务总局负责农垦事业,计划在西部的陕西、四川、广西诸省施行大规模垦殖.西部各省区也根据时局所需,制定了相应的农垦政策和措施.在国民政府的倡导下,西部农垦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以国营、省营、民营、屯垦四种形式次第展开,起到了救济难民、稳定社会、增加后方粮食供应、促进西部开发的积极作用.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诸多缺陷和弊端.
抗日战争、农垦事业、西部地区
K2(中国史)
2007-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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