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徽州家庭分家析产的特点——以徽州分家文书为中心
明清时期,徽州民间的实际生活中普遍存在着家庭别籍异财、分家析产的现象.由于徽州人具有浓厚的法律意识和契约观念,在分家的过程中,通常要订立书面契约,因此留下了一大批记录分家析产实态的分家文书.分家文书中所记载的徽州分家制度、分家内容与分家程序中随处可见公平思想.在分家时,会留存养老份、婚娶份等特殊补贴来关照幼弱.此外,浓厚的尊卑观念在分家时也有所体现.
徽州、分家析产、分家文书
K248;K24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间藏600年徽州归户文书的调查、整理与研究1368-1949”14BZS013
2016-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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