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6121.2006.06.007
论物权法草案遗失物拾得制度的不足
物权法草案关于遗失物拾得制度的设计虽然较之以往有了一定的改进,但是其制度设计的理念忽视了物权法的主体也是一个经济人,对拾得人设定了较多的义务,只赋予较少的权利.这种价值理念和具体法律规定偏离了经济规律和法律规律,将会直接影响到遗失物拾得制度在现实中的适用效果.
遗失物、报酬请求权、所有权
D923(中国法律)
2006-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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