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23.10.007
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中治理结构制度的完善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的理解,决定着其治理结构制度设计的基本走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中治理结构制度的路径依赖特征明显,但这种路径依赖并没有妥适考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的影响,以及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供给的理论资源,从而导致制度设计的理念僵化、政策规定与试点经验的执行不力、方法论基础偏向个人主义等问题.据此,进一步分析与探讨《草案》中治理结构制度的完善路径,发挥党的领导、中国乡土文化的约束机制等中国式法治要素的力量,合理利用任意性规范的配置作用,在既定框架内妥适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关于治理结构模式、成员代表大会的设立、监督机构的设置等制度的选择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治理结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方法论整体主义
D922.4(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2&ZD202
2023-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8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