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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5-3492.2022.11.010

论轻罪化的三大认识转变

引用
轻罪化已经成为我国未来刑事立法的主要方向,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地体现了这一点.为了更好地实现轻罪化,一些认识需要及时转变:轻罪立法所带有的象征性并非象征性立法,而是正常的价值表达,属于立法的象征性范畴;轻罪应当是一个明确的规范概念而非生活概念,我国应以三年有期徒刑为标准进行划分;轻罪化的实质并非单纯增加罪名,而是构建完备的轻罪制度.此外,轻罪化并非只能通过立法和修法完成,通过司法和理论的循序渐进也可完成这一过程.

轻罪化、轻罪标准、象征性立法、轻罪制度

D901(法的理论(法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犯罪分层制度的构建及其影响研究项目;中国政法大学教育基金

2022-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11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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