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带娃":家庭教育令的法律实现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5-3492.2022.10.009

"依法带娃":家庭教育令的法律实现

引用
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家庭教育令已在全国层面铺开,结合各地适用实例,发现家庭教育令的具体适用尚存在诸多问题.这源于家庭教育令的法律性质、功能定位之不明确.训诫和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系家庭教育令的主要方式,均具有强制性.基于家庭教育令的预防功能,只要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具有失职行为的高度盖然性,法院亦应发挥司法能动主义签发家庭教育令.在方法论上,应对家庭教育令的实施对象进行目的性限缩,将国家监护主体排除在家庭教育令的适用范围之外.应当构建"事实查证—及时签发—跟踪随访"的全流程机制,注重对家庭教育令适用情况进行回访.因家庭教育令处理的法律关系具有特殊性,宜慎用间接强制方式,将疏导教育作为间接强制执行措施的前置程序.

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令、家庭教育促进法、监护制度、未成年人保护、失职行为

D923(中国法律)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6JZD011

2022-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95-10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兰州学刊

1005-3492

62-1015/C

2022,(1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