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22.07.007
主观抽象证明责任的内核边界与适用空间
主观抽象证明责任本质在于要求当事人积极适时、全面完整地提供证据.未提供任何证据、提供证据有缺漏,都是违反主观抽象证明责任的表现.在我国立法规范与司法实务中,都有主观抽象证明责任的体现,只是从主观抽象证明责任视角解释问题的现象并不多见.主观抽象证明责任具有其内在的独立价值意义,其中一条即存在一个排除证据共通适用的重要公理.可证性审查正是一种契合主观抽象证明责任本质、保证证据调查必要性的案件处理技术,有利于保障主观抽象证明责任在实务中的运用空间.
证明责任、提供证据、心证、驳回、可证性审查
K870.6(中国文物考古)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科研创新项目
2022-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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