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21.09.009
互联网保险中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制 ——以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为切入
《民法典》赋予个人信息以民事客体的地位同时,也突出了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保险较之一般商事交易具有特殊性,应当坚持保险消费者倾斜保护理念和适度保护理念的平衡,在《个人信息保护法》所确立一般规则的基础上,制定适用于保险行业的个人信息保护实施细则,在着重强调个人敏感信息分级保护的同时,规范互联网保险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内容和网站"知情—同意"的页面形式.另外应当加强银保监会对于互联网保险公司的行为监管,以监督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贯彻执行.
互联网保险;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个人敏感信息;知情同意
D922.17(中国法律)
国际基金项目世界银行贷款、中国经济改革促进与能力加强项目TCC6
2021-09-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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