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21.05.003
民国时期的医疗制度与身体权保护
民国时期,医疗作为一种商业性活动,医者与患者之间不仅利益取向大不一致,且信息无法对称,致医患矛盾不可消解.为了缓解医患矛盾,民国政府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医疗制度,以规范医师药师行为,尽可能保证患者病体委托给医师后身体权能得到应有保证.但由于制度制定者也不可能了解医疗过程的全部信息,加之制度无法完整执行,医患矛盾仍十分突出.历史上主要靠医者职业道德保证患者病体得到妥善保护.然道德只能约束有道德之人,患者身体权的全面保护并无万全之策.因此,医疗本身能否商业化的问题,尚须深入讨论.
身体权、医疗制度、医患矛盾
K2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6ZDA126
2021-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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