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20.10.009
韩国少年刑事诉讼程序的运行模式及其启示
各国均以涉罪未成年人应当采取非羁押性与非刑罚性为原则,严格限制适用羁押和监禁措施.韩国少年刑事诉讼程序确立了保护为主、刑罚为辅的原则,通过设立专门法院和完善保护处分系统来处遇问题少年,其组织形式由中央机构及其附属机构共同构成,少年事件则区分少年刑事事件和少年保护事件加以处理,并针对不同问题少年的犯罪行为、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等情形,分类型适用不同的保护处分措施,尽可能减少对问题少年适用羁押或监禁刑措施.这些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特别程序深化改革提供有益经验,即坚持保护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组建科学化、专业化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设立多样化与个别化的保护处分措施,以尽可能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
韩国少年司法、保护处分、刑事程序、保护程序、少年犯罪
D915.3(法学各部门)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互联网法院运行逻辑的理论基础与完善路径研究";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压制问题研究"
2020-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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