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20.06.005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工智能立法的必要与可能
在人工智能技术及产业快速发展带来无限的消费便利和巨大的经营收益的同时,亦产生了权利、竞争、安全及伦理维度上的诸多问题,亟待通过科学立法积极回应和引导人工智能发展的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科学立法不是简单的条文堆聚,须以科学的价值观予以引领和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的核心内涵,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构造和实践要求,是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基准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为此,结合人工智能发展的基本特征,建议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并融合于国家人工智能立法过程,这既是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及产业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弘扬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现实考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工智能、科学立法
D616(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天津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经济法治保障研究"项目编号:2019 JWZD20 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重大项目"全球数据竞争中人权基准的考量与促进研究"项目编号:19 JJD820009
2020-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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