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选》“杂拟”类与萧统的诗学观念
“杂拟”是《文选》极具特色的诗类.诗作以“拟”、“效”、“依”、“学”、“代”等字样冠题,即拟诗.“杂”不仅指诗歌题材多抒发个人情志等日常情怀,还指诗歌体式的细碎、不正式,且有文类范畴.“杂拟”即是对原作题材内容或形式的整合、模拟再创造的创作手法,《文选》“杂拟”类即是对这类诗作的大致文类划分.反映了萧统的辨体意识,是其“尊体观”的体现.将“杂拟”置于《文选》最后,并不意味着轻视,而在于对其娱乐、娱情文体功用的明确认识.其立名原因也是对新产生文本的概念明晰化追求,也是对当时文体自觉的接受和展示.
《文选》、“杂拟”、“杂诗”、辨体
I207.2
博士后基金“拟诗与中古诗学传统的建构与演进”21240050
2017-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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