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16.04.017
论调解的市场化运作
调解的市场化是实现调解社会自治化改革的关键途径。调解市场化的运作包括两方面。一是调解市场结构的完善。围绕市场中的商品、供给、需求三要素入手,促使专业化的调解服务产品以合理的价格由调解组织提供给当事人,寻求供给和需求的平衡对接,实现调解市场的良性运作。二是调解组织的商业化管理。部分调解组织已注册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在此基础上尝试进行公司化改革,寻求调解组织的规模化发展。
调解、调解市场、调解组织、调解员、调解公司
D922.29(中国法律)
2016-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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